您好,欢迎访问青岛消防公司-青岛科信消防官网!
青岛消防检测
全国服务热线
0532-85787130
快速导航
联系我们

青岛科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8号2504室
电话:0532-85787130
邮箱:cqh9817@163.com、zhongwanyang504@163.com
手机:18663930661、18678914908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消防知识消防知识

山东消防总队丨关于实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和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0  作者:青岛消防公司-科信消防   已阅读:784 次

各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监督管理,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2017〕272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136号令)、《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143号令)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总队制定了相关管理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正式资质许可。自即日起,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和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实施正式资质许可,停止受理、审批新的临时资质,原已发放的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至2018年12月31日,到期临时资质证书全部予以注销,逾期未取得正式资质的机构将不得再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取消消防设施检测资质、消防设施维保资质许可,按照136号令要求,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许可,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一、二级正式资质证书的,可同时从事相应级别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业务。

(一)申请条件。申请正式资质的机构应满足136号令第二章相关条款要求,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无需再提供消防设施检测“CMA”资质认定证书。二是在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正式考试前,所有资质申请条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应满足该级别服务机构所需注册消防工程师总数要求。三是申请维护保养检测一、二级资质的,具有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操作员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操作人员至少占30%,(即1人)。操作人员参加高级技能鉴定未及时领到职业资格证书的,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四是申请维护保养检测三级资质的,聘用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应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五是仪器设备设施配备应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相关要求。

(二)申请等级。新设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直接申请一级资质。已取得临时一级资质或取得临时二级资质已满三年、符合晋级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直接申请一级正式资质。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正式资质,程序、方法、标准与新设立机构正式资质申请一致,涉及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的,可在申报正式资质时一并申请办理。

二、实施消防工程师注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首次申请正式资质时需同时进行相应数量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取得正式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就业或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任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可以申请进行注册;在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就业的,暂不能进行注册,待临时资质转换为正式资质后,方可注册在该服务机构;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任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不需注册;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可以依法注册在该单位开展执业活动,业务管理系统的重点单位数据库由各支队指定专人录入。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非注册人员应登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期间参加总队组织的集中面授、网络教学等继续教育,达到继续教育要求。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审批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将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部署开展。

三、实施网上申请。申请正式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均应先登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shhxf119.com),从网上提交申报资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申请(含临时资质申请正式资质、资质升级、资质延续、资质变更)相关事宜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指南》(附件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申请、变更申请、再教育培训等相关事宜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服务指南》(附件2)。

四、完善服务设施。各市公安消防支队应明确专人负责录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重点单位数据库。各市365消防服务大厅或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办理窗口,摆放办事服务指南和注册申报表格及示范文本,依法公示相关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工作流程和监督方式等。要完善各级消防网站,为单位和个人办理业务提供网上服务指引。窗口受理(提交纸质资料)和证照发放地点见《各市业务受理窗口联系方式》(附件3)。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诚信档案管理机制,每年进行诚信信息评级,评级结果在“山东省消防产业信息网”公布;并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注册消防工程师“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机构及相关人员进行惩戒。

本通知不包含电气防火技术检测资质申请。电气防火技术检测资质申请,继续执行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鲁公发〔2011〕58号)的规定,取消注册资金证明和年度审查。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8年1月12日